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審批試點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進一步深化建筑業“放管服”改革,提高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行政審批效率,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決定在北京、上海、浙江3省(市)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審批試點。現將《建筑業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審批試點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函告我部建筑市場監管司。
附件:建筑業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審批試點方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7年11月9日
(此件主動公開)
抄送: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天津、重慶市建委。
建筑業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審批試點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進一步深化建筑業簡政放權改革,提高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行政審批效率,完善建筑市場監管體系,探索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制定本試點方案。
本方案所指告知承諾審批,是指對提出資質行政審批申請的申請人,由行政審批機關一次性告知其審批條件,申請人以書面形式承諾符合審批條件,行政審批機關根據申請人承諾直接作出行政審批決定的制度。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按照國辦發[2017]19號文件部署,準確把握建筑業“放管服”改革方向,不斷創新和改進政府對建筑市場的監管機制,圍繞“減少審批環節、提高審批效能、服務企業發展”的總體思路,探索建立“誠信規范、審批高效、監管完善”的告知承諾資質審批新模式,推動資質管理向“寬準入、嚴監管、強服務”轉變,激發建設工程企業發展活力,完善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助推建筑業更好更快發展。
(二)基本原則。
簡化審批流程。行政審批部門一次性告知企業辦理資質審批事項所應滿足的審批條件,企業作出滿足審批條件的承諾,行政審批部門依據企業承諾直接辦理相關資質審批手續。
加強事后監管。加強信息互聯互通,依托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在對企業承諾內容進行重點比對核驗的同時,著力強化審批事中事后監管力度,實現對承諾內容現場核查全覆蓋。
完善誠信建設。強化企業誠信監督機制,對以虛構、造假等欺騙手段取得資質的企業,依法撤銷其相應資質,并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
提升服務效能。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最大幅度減少企業申報材料,最大限度提高審批效率,最大程度方便企業辦事,逐步實現服務標準化和智能化。
(三)試點目標。通過審批試點,總結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審批經驗,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成果,為完善資質標準體系、優化資質審批流程、提升資質管理效能、健全建筑市場監管體系和助推建筑業發展提供支撐。
(四)試點范圍。按照地方自愿原則,確定以建設工程企業較多、市場監管水平較高、電子化資質審批成效明顯的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作為試點地區,對工商注冊地為試點地區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開展告知承諾審批試點。
二、工作流程
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總體負責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審批試點工作。試點省(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內告知承諾資質審批的具體實施工作。
(一)申請。申請人登錄試點省(市)住房城鄉建設門戶網站政務服務系統,以告知承諾方式申請資質,按相關提示在網上提交申報材料,并完成《行政審批告知承諾書》電子簽名。
(二)受理。住房城鄉建設部行政審批集中受理辦公室接收申請人告知承諾申請,并出具受理單。
(三)審批。住房城鄉建設部依據申請人提交的告知承諾申請材料及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有關信息直接辦理資質審批手續,提出審批意見。
(四)公示。審批意見通過住房城鄉建設部和試點省(市)住房城鄉建設門戶網站政務服務系統等渠道公示,公示期10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五)公告。對公示期間未收到舉報的,住房城鄉建設部在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告,頒發資質證書。
(六)核查。在作出準予行政審批決定后的6個月內,由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及相關專家組成核查組,對涉及的企業業績全部實地核查,重點是對被審批人承諾的關于企業業績指標是否符合標準要求進行檢查。
三、監督管理
(一)核查中發現被審批人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相符的(除企業技術負責人發生變更),住房城鄉建設部將依法撤銷其相應資質,并列入建筑市場“黑名單”。被撤銷資質企業自資質被撤銷之日起3年內不得申請該項資質。
(二)在實地核查完成之前,對采用告知承諾方式取得資質的被審批人,如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涉及資質辦理的,不適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4]79號)第一款的規定,按照企業資質重新核定有關要求辦理。
(三)試點地區應健全和完善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企業信息數據庫,確保相關信息公開、完整、準確,以便于企業業績指標核對工作的正常開展。
四、工作安排
(一)試點地區于2017年11月底前編制完成本省(市)《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審批試點方案》及操作規程。
(二)試點地區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審批系統相應模塊開發,完成《告知承諾書》《實地核查表》、辦事指南等告知承諾審批配套材料,并選擇申請單位進行測試。
(三)2018年1月起正式推行告知承諾審批試點工作。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管理。各試點地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細化、可操作性強的試點方案及操作規程,做好涉及資質審批各部門組織協調,確定目標和分工任務,組織落實好有關企業的培訓、教育等工作。
(二)做好輿論引導。加強告知承諾審批試點宣傳工作,使試點地區企業充分了解試點工作內容,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三)穩妥試點評估。試點地區要積極探索,力爭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試點經驗。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要及時總結試點情況,并采取綜合評估方式,對試點措施執行情況、實施效果、群眾反映等進行全面評估,根據評估情況進一步改進和完善試點措施,不斷提高審批效率和質量,力爭試點工作取得更大成功。
附件: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限告知承諾方式)
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
(限告知承諾方式)
企申報企業:××××××××××(公章)
填填報日期:×××× 年 ×× 月 ××日
填表須知
一、本表適用于建筑業企業申請資質及核定、換證、增項、升級和資質延續。
二、本表要求用計算機打印,不得涂改。
三、本表第一至第十一部分由企業填寫。企業應如實逐項填寫,不得有空項。
四、本表數字均使用阿拉伯數字;除萬元、百分數保留一位小數外,其余均為整數。
五、本表中帶□的位置,用√選擇填寫。
六、本表在填寫時如需加頁,一律使用A4(210mm×297mm)型紙。
七、本表須附有關附件材料。附件材料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現有資質證書正副本、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資料、財務資料、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質量驗收、安全評估資料、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現場管理人員和技術工人資料及其它資料”的順序分冊裝訂。
企業申請資質類別和等級
現 有 資
質 級 |
住房城鄉建設部頒發資質證書編號: 有效期至: 資質類別及批準時間: 1.××××施工總承包資質(取得時間:××××年××月××日)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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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資質證書編號: 有效期至: 資質類別及批準時間: 1.××××施工總承包資質(取得時間:××××年××月××日)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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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區的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資質證書編號: 有效期至: 資質類別及批準時間: 1.××××施工總承包資質(取得時間:××××年××月××日)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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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請 類 型 |
首次申請□ 增項□ 升級□ 重新核定□ 延續□ 跨省變更□ 吸收合并、企業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設合并)□ 企業全資子公司間重組分立□ 國有企業改制重組、分立□ 企業外資退出□ 資質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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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業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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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類別 × 級 |
2.×××× 類別 × 級 |
3. ×××× 類別 × 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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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類別 × 級 |
5.×××× 類別 × 級 |
6. ×××× 類別 × 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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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簽字: (公章)
××××年××月××日 |
《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填寫說明
一、封面
1.申報企業名稱:按工商營業執照內容填寫全稱,并加蓋企業公章。
2.填報日期:按本表報送時間填寫。
二、企業申請資質類別和等級
1.現有資質等級:指本企業此次申請資質前的原資質等級。首次申請企業不填寫。
2.批準時間:指本企業此次申請資質前每一項原資質等級所批準的時間,首次申請企業不填寫。
3.現有資質證書編號:指本企業此次申請資質前的現有資質證書號碼。首次申請企業不填寫。
4.企業申請資質類別和等級:填寫企業本次申請資質情況。
三、企業法定代表人聲明
請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名并加蓋企業公章。
四、企業基本情況
1. 企業名稱:按工商營業執照內容填寫全稱。
2. 企業注冊地址:按工商營業執照內容填寫。
3. 企業詳細地址:填寫本企業經營常駐地的地址,用全稱或規范簡稱填寫。
4. 營業執照注冊號:按工商營業執照的內容填寫。
5. 企業組織機構代碼:按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寫,含校驗碼。
6. 企業類型:或稱經濟性質,按工商營業執照內容填寫。
7. 建立時間:或稱成立時間,按工商營業執照內容填寫。
8. 聯系電話:填寫本企業經營常駐地行政辦公室電話號碼。
9. 傳真:填寫本企業經營常駐地的傳真號碼。
10. 企業網址:按本企業在互聯網上注冊的網絡地址全稱填寫。
11. 電子郵箱:按本企業在互聯網上注冊的常用電子郵箱全稱填寫。
12. 法定代表人:按工商營業執照內容填寫。
五、企業從業人員狀況
1.注冊人員人數:按本企業申報前擁有的各類注冊人數填寫。
2.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人數:按企業申報前擁有的工程序列中級以上人數填寫。
3.現場管理人員:按本企業申報前擁有的取得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數量填寫。
4.技術工人:按企業申報前擁有的自有技術工人數和全資或控股公司技術工人數量填寫。
六、企業財務狀況
1.注冊資本:按工商營業執照內容填寫。
2.資產總額:指本企業擁有或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它權利。按本報告期期末財務報告數據填寫。
3.固定資產:指本企業使用期超過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按本報告期期末財務報告數據填寫。
4.流動資產:指本企業可以在一年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耗用的資產。按本報告期期末財務報告數據填寫。
5.負債總額:指本企業全部資產總額中,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將以資產或勞務償付的債務。按本報告期期末財務報告數據填寫。
6.凈資產:又稱所有者權益,指投資人對企業凈資產的所有權。企業凈資產等于企業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后的余額。按本報告期期末財務報告數據填寫。
7.國有資本:指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政府部門或者機構以國有資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按本企業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的章程有關內容填寫。
8.法人資本:指其它法人單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資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按本企業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的章程有關內容填寫。
9.個人資本:指社會個人或者企業內部職工以個人合法財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按本企業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的章程有關內容填寫。
10.港澳臺商資本:指我國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投資者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按本企業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的章程有關內容填寫。須注明港澳臺資本出資方所在地區。
11.外商資本:指外國投資者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按本企業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的章程有關內容填寫。須注明外資方所在國家或地區。
七、設備
1.機械設備總臺數:指歸本企業所有,屬于本企業固定資產的生產性機械設備年末總臺數。它包括施工機械、生產設備、運輸設備以及其他設備。按本企業報告期末“固定資產”臺帳據實填寫。
2.機械設備總功率:指本企業自有施工機械、生產設備、運輸設備以及其他設備等列為在冊固定資產的生產性機械設備年末總功率,按能力或查定能力計算,包括機械本身的動力和為該機械服務的單獨動力設備,如電動機等。計量單位用千瓦,動力換算按:1馬力=0.735千瓦折合成千瓦數。電焊機、變壓器、鍋爐不計算動力。
3.機械設備原值:指企業自有機械設備的購置價。按本企業報告期末“固定資產”臺帳據實填寫。
4.機械設備凈值:指企業自有機械設備經過使用、磨損后實際存在的價值,即原值減去累計折舊后的凈值。按本企業報告期末“固定資產”臺帳據實填寫。
5.動力裝備率:又稱動力裝備系數或動力裝備程度。
動力裝備率=機械設備總功率÷從業人員年平均人數×(千瓦/人)
6.技術裝備率:又稱技術裝備系數或技術裝備程度。
技術裝備率=機械設備凈值÷從業人員年平均人數×(元/人)
八、企業簡介
填寫企業的基本情況、發展演變過程(含企業名稱變更、分立合并等情況)、主要工程業績等。
九、技術負責人名單
按照企業所申報資質填寫,其中負責資質類別是指該技術負責人作為該項資質的技術負責人申報。
十、技術負責人簡歷
按照實際情況填寫,并由本人簽名。
十一、注冊建造師名單
只填報申報所需注冊建造師,按照一、二級順序填寫。
十二、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名單
只填寫申報所需有職稱人員,由高級到中級依次填寫。
十三、現場管理人員名單
只填報申報所需現場管理人員,按照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資料員、造價員、勞務員、測量員、試驗員、標準員順序填寫。
十四、技術工人人員名單
填寫申報資質所需技術工人名單,注明是否為企業自有技術工人,其中全資或控股企業擁有的技術工人填寫“否”,非本企業自有、全資或控股企業擁有的技術工人不得填在本表之中。
十五、企業自有的主要機械設備
填寫企業自有技術設備情況。
十六、企業代表工程業績一覽表
填寫企業完成的主要工程業績。
十七、企業代表工程業績情況
1.工程名稱:按工程承包合同名稱填寫。
2.工程類別:按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的有關規定分類后填寫。
3.工程地址:詳細填寫工程地址,須明確工程所在街道及門牌號;其中線性工程須填寫工程起始和終點詳細地址。